机械行业如何面对关税下调
分享打印 2001-05-21 00:00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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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世”后,我国关税下降幅度更大,机械企业要做好充分准备 入世”后,我国将履行在谈判中的承诺,即关税总水平将由目前15.3%下降到2005年的10%左右,下降幅度为35%左右,四年内平均每年要下降1.3个百分点。机械产品的关税预计将由目前的13.7%下降到2005年的9%-10%。小轿车整车进口关税要从目前的70%-80%降到2006年的25%,汽车零部件要从目前的30%-40%降到2005年的10%。因此,我国机械工业要加快改组、改制大力进行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积极用好外资,发展新产品,提高竞争力。 2、进一步理顺关税结构,促进机械工业发展 在逐步降低进口关税水平的情况下,仍应十分重视发挥关税应有的保护国内产业的作用。按照关税结果理论,我国的关税结构,应该体现从“原材料-中间产品-制成品”的由低到高的梯形关税税率。机械产品属于制成品和深加工产品,其关税税率应高于原材料和半成品,以体现对产业的不同保护,鼓励发展深层次加工的产业。但是这次调整的关税税制,存在原材料或半成品关税高于机械产品的倒挂现象,应引起重视。机械产品生产所需的有些金属材料,调整后的税率比机械产品还要高,如功率在350兆瓦以上汽轮机进口税率为6%,而生产所需的合金钢板材税率为8%-10%,不锈钢板材税率为9%-18%。这种情况,显然有悖于关税结构原则,不利于国内制造业的发展,应进一步研究调整。 3、认真做好关税调整工作,充分发挥关税的调节作用 关税是调节进出口和保护国内产业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入世”后,我国关税总水平要逐步降低到发展中国家水平,机械产品关税也要下降,因此,需要认真研究机械产品的关税调整,并区别以下情况: (1)机械工业生产配套用的零部件,国内产品在技术、质量、价格等方面与国外差距较大,需要进口的,关税要多降一些,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2)国内产品在技术、质量上与国外差距不大、而价格又有优势的,关税要少降或不降,以保护国内产业。 3)高新技术产品,国内不能生产或在技术、质量方面与国外差距较大,需要进口的,应实行低税,以支持国内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