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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答复: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境外延伸试点

分享打印 2017-09-13 14:53 编辑:薇薇     来源: 农业部农机鉴定     字体: [大][中][小]    

导读:近日,农业部在对全国政协提案的答复中,提到“五、关于指导农业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在政策试点方面,切准当前农业走出去企业的政策需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境外延伸试点”。

  近日,农业部在对全国政协提案的答复中,提到“五、关于指导农业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在政策试点方面,切准当前农业走出去企业的政策需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境外延伸试点”。这对国内农机企业走出去是重要消息。以下为答复全文。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88号(农业水利类020号)提案答复的函

  孙太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推动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提案收悉。经商保监会、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时效性、精准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农业部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确定了重点工作事项,提出了重大事项建立跨部门推进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创新驱动、农村改革,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一是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先后实施了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农业机械化等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工程,建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大中型农机装备,不断提高农田设施化水平。2016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多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42,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2%。

  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开展三大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49个区域性良繁基地建设,推进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四大作物育种联合攻关行动,研发推广多抗广适的新品种。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运行机制,突破一批重大品种和关键技术装备;深入实施农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构建主体多元的农技推广体系,推广节本降耗、提质增效技术。

  三是推动农产品加工转化。积极落实农产品初加工补助政策,2016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转移支付资金9亿元,在18个省(区、市)385个县(市、旗),扶持新建初加工设施17528座,提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水平。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档升级工程,推动各地落实好财税金融、投资贸易、用地用电等政策,推进农产品加工装备改造升级,提高精深加工和品牌化营销水平。

  四是支持农民创业创新。推动落实国办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聚焦财政税收、用地用电等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措施落实督查;公布1096个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加强创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服务,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基础设施短板、科技薄弱环节、产业融合重点领域,推动各部门完善金融信贷、用地用电等配套政策,督促各地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工程落实落地,让农民切实在发展中获得幸福感。

  二、关于财税部门加大农业专项基金支持

  近年来,财税金融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改造传统农业供给,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益。

  一是财政支持方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央财政专项安排12亿元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摸索出多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模式。在财政资金的支持下,试点地区产业链条持续延伸,农业功能加快拓展,新型业态不断涌现,产业融合发展成为农村发展的热点和亮点,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方面的作用和效果日益显现。

  二是信贷担保方面。为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经报国务院同意,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印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拟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政策性强、专注现代农业发展、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正式成立。据统计,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开展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平均在1%―2%,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显著下降,获得银行贷款更容易、更便捷。

  三是农业保险方面。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农业保险快速发展。2016年,中央财政补贴的省份已涉及全国所有省市,补贴的品种扩展到15种。2016年承保农作物达17.2亿亩,农业保险承担风险金额达2.16万亿元。为顺应农业生产规模化发展趋势,2017年财政部印发通知,2017年和2018年在河北、黑龙江、安徽、河南等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县市,以水稻、小麦、玉米为标的,推出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大灾保险产品,切实提高了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高了规模经营户防范和应对灾害的能力。

  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强化政策创设、加强监管督查,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三、关于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健全农业产业链

  按照中央要求,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业整体开发,促进农业产业链条延伸,强化产前、产中、产后衔接,密切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连接,提高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程度。

  一是财政支持全产业链建设。财政部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推动作用,大力扶持农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扶什么”的原则,对各地农业综合开发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确定的农业产业及产业链中的关键、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支持,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全产业链开发。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通过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等方式,投入中央财政资金约36亿元支持龙头企业,围绕蔬菜、粮食、果品、花卉林木、畜禽、饮料、中药材等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建设了一批区域优势特色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设施等项目,推动了这些特色产业的全产业链开发。

  二是搭建线上、线下交易电商平台。近年来,农业部紧紧抓住农业信息化发展的有利时机,以“互联网+”现代农业为抓手,扎实有力推进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2016年,农业部印发了《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部署北京等10省份分别开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休闲农业电子商务试点。在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工作会议暨新农民创业创新大会上,与阿里、京东、苏宁、网库、邮乐网等5家大型电商企业签署了具体合作协议,计划在产销对接、产业链和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培训、标准体系、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监测统计体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三是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共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2015年农业部在黑龙江、江苏等省选择了7个县(市、区),启动了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开展试点两年来,各地培育了一批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探索了股份组织在土地经营权计价折股、经营决策、收益分配、风险保障等方面的运行机制,构建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参与和分享二三产业收益。

  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共享利益链,打造集种养殖、冷链物流、精深加工、品牌营销等多环节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和全流通体系,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四、关于加快进行职业农民精准培训工程

  2014年开始,农业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3.86亿元,用于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为提高培训效果,中央财政将减少一般技能性培训的支持,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为引领,建立培育对象库,变“全面开花”为“重点推进”。同时,建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研院所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的多元培育机制,变“政府培训”为多元竞争。

  一是遴选重点培育对象。从产业上分,重点遴选粮食和主要农产品适度规模生产,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产业领域和农机、植保、兽医、质量安全、农村信息等服务行业的从业者。把产业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遴选为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从渠道上分,把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务农农民作为培训提高的对象;把到农村创业兴业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作为吸引发展的对象;把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民和涉农专业在校学生作为培养储备的对象。

  二是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围绕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科学确定相应培训内容,推动农业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培养的系统性科学性。

  三是分类分层开展培训。分类型、分产业、分等级制定培训标准,设置培训模块和培训课程,组建教学班,合理调配师资力量,开展精细化培训。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财政部门,落实好《“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规范认定管理,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力度,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关于指导农业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

  加快推动农业走出去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的重要途径,是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抓手。2015年以来,农业部着重开展了规划编制、政策创设、体系建设等工作,在强化农业走出去顶层设计、政策试点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顶层设计方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出台了农业对外合作“十三五”规划;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对外发布了《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中英文版),为推动农业合作提供了路线图,涵盖了投资、财税、金融、信贷、保险、科技、人才、通关便利化、检验检疫和外交等政策。

  在政策试点方面,切准当前农业走出去企业的政策需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境外延伸试点和农业对外投资保费补贴政策试点;稳步推进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试点和农业走出去探索试点项目,得到了农业走出去企业和地方的积极响应。启动了农业对外合作企业信用评价试点。

  在公共服务方面,建立了中国农科院海外农业研究中心、热科院农业走出去研究中心,打造了农业对外合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为“一带一路”农业合作提供投资政策、项目信息、风险提示、数据统计、遥感监测等方面咨询和信息服务。深入实施农业走出去“扬帆出海”培训工程,着力打造企业家、政策资讯、科技专家、行政管理、外交官五支队伍,并逐步实现培训系统化、品牌化。2016年以来,举办两场“猎英行动计划”农业走出去企业校园人才招聘活动,帮助农业走出去企业在更高平台上选拔人才。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部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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