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现货平台
全国分站导航

中钢网

价格汇总
价格查询
价格走势
价格统计
中钢网新闻中心产经新闻其它济南关于开展锅炉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告

济南关于开展锅炉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告

分享打印 2019-01-10 11:12 编辑:     来源: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     字体: [大][中][小]    

导读: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部署,本市启动锅炉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部署,本市启动锅炉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

  含有锅炉生产设施的排污单位,包括专门从事热力生产和供应的企业,及满足本单位生产或生活需要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二、申请时限

  现有锅炉排污单位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2019年12月31日之后建成的锅炉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三、核发机关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

  四、申请程序

  排污许可证实行网上申请,申请平台为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gov.cn)。申请程序及有关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具体参见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布的信息。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五、咨询电话

  0531-66608622

  特此通告。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7日



资讯监督:乐卫扬 0701-2162359

  联系与处理。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依据。以上内容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删除处理。
QQ:153405099 电话:13783683896           刘先生

Copyright © 2005 - 2024 中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咨询/投诉电话:400-700-8508  豫ICP备2021034665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52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