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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网新闻中心产经新闻其它生态环境部:印发《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方案》

生态环境部:印发《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方案》

分享打印 2019-05-08 14:12 编辑:     来源: 生态环境部     字体: [大][中][小]    

导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我部(生态环境部)制定了《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相关单位报送一名协调联络员,负责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人员选派、协调联络等事宜。协调联络员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座机号码、手机号码、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执法局钱永涛、张辉钊

  电话:(010)6655647166556445

  传真:(010)66103204

  邮箱:qian.yongtao@mee.gov.cn

  附件: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分组安排

  2.汾渭平原11城市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分组安排

  生态环境部

  2019年5月5日

  抄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郑州、开封、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洛阳、三门峡、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辛集、定州、济源、韩城市人民政府,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5月6日印发

    附件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分组安排

  序号

  包保城市

  机关部门(派出机构)

  直属单位

  省份

  1

  北京

  办公厅

  信息中心

  海南

  2

  天津

  执法局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河南

  3

  石家庄

  督察办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浙江

  4

  唐山

  华北督察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山西

  5

  廊坊

  综合司

  环境规划院

  重庆

  6

  保定

  大气司

  环境规划院

  湖北

  7

  沧州

  海洋司

  海洋监测中心

  广东

  8

  衡水

  法规司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安徽

  9

  邢台

  华南督察局

  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湖南

  10

  邯郸

  核一司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江苏

  11

  太原

  人事司

  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广西

  12

  阳泉

  水司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上海

  13

  长治

  生态司

  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辽宁

  14

  晋城

  西北督察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甘肃

  15

  济南

  监测司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河北

  16

  淄博

  华东督察局

  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浙江

  17

  济宁

  国际司

  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天津

  18

  德州

  固体司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广东

  19

  聊城

  土壤司

  中国环境报社

  河北

  20

  滨州

  环评司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河北

  21

  菏泽

  核三司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云南

  22

  郑州

  科财司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福建

  23

  开封

  东北督察局

  海洋监测中心

  吉林

  24

  安阳

  西南督察局

  环境规划院

  贵州

  25

  鹤壁

  核二司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山西

  26

  新乡

  应急中心

  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四川

  27

  焦作

  气候司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安徽

  28

  濮阳

  宣教司

  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

  附件2.汾渭平原11城市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分组安排

  序号

  包保城市

  机关部门(派出机构)

  直属单位(派出机构)

  省份

  1

  临汾

  珠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山东

  2

  运城

  机关党委

  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江西

  3

  吕梁

  太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陕西

  4

  晋中

  老干办

  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山东

  5

  洛阳

  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黑龙江

  6

  三门峡

  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北京

  7

  西安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内蒙古

  8

  宝鸡

  机关服务中心

  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河南

  9

  咸阳

  海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江苏

  10

  铜川

  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青海

  11

  渭南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河南

  附:




  联系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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