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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网新闻中心产经新闻其它《山西省煤成气开采项目审批流程(试行)》政策解读

《山西省煤成气开采项目审批流程(试行)》政策解读

分享打印 2020-05-08 11:13 编辑:     来源: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字体: [大][中][小]    

导读: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试点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山西省煤成气增储上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我省(山西省,下同)煤成气产业发展,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4月印发《山西省煤成气开采项目审批流程(试行)》(晋政办发〔2020〕33号)(以下简称《审批流程》)。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审批流程》精神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试点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山西省煤成气增储上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我省(山西省,下同)煤成气产业发展,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4月印发《山西省煤成气开采项目审批流程(试行)》(晋政办发〔2020〕33号)(以下简称《审批流程》)。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审批流程》精神,现对《审批流程》做如下解读:

  一、实施范围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二、《审批流程》出台背景及意义

  2019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我省被确定为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对于促进我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深远意义。同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提出了“大力提升煤成气勘探开发力度,在2022年实现年产200亿立方米”的任务目标。

  目前,我省仍存在煤成气项目审批涉及职能部门和管理层级多、项目审批周期仍然过长等问题,为进一步解决上述问题,根据省委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精神,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审批流程》。《审批流程》经2020年4月13日省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4月21日正式印发。

  三、《审批流程》主要内容

  按照煤成气项目特点,将煤成气开采环节划分为矿业权取得、勘查、开发生产、区块退出四个阶段,共涉及10个部门、47项审批事项。优化后审批时限由原360个工作日以上压缩至73个工作日。特别是将办理大量审批事项的开发生产阶段审批时限压缩至33个工作日,极大的压缩了审批时限。优化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全省市县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后,大多数审批事项可在市县审批局实现高效办理,审批效率大幅提升。二是在开发生产前期全面推行政府前置服务,完成10类区域评估,极大的简化了后续审批事项办理。三是通过推行“承诺制+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大幅压缩审批时限。

  第一阶段为矿业权取得阶段,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根据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定年度出让计划,并征求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意见后,报省政府批准,然后组织公开出让或协议出让。

  第二阶段为勘查阶段,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主要是办理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优化后压缩至40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为开发生产阶段,由市县审批局牵头。此阶段又分为开发生产前期阶段、立项和用地阶段、建设生产阶段、竣工验收阶段4个阶段。此阶段完成10类区域评估和34个事项办理。在34个事项中,24项由市县审批局“一枚印章管审批”办理,5项由省直部门和市县审批局并联办理,5项由企业自主验收办理。开发生产阶段审批时限总体压缩至33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为区块退出阶段,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做好土地复垦工程的验收。

  同时,还对煤成气开发利用下游阶段建设加气站、液化站等其他工程项目,其他安全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手续办理等流程进行了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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