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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网新闻中心产经新闻轻工芜湖市家电以旧换新行动实施细则印发,总金额1000万元

芜湖市家电以旧换新行动实施细则印发,总金额1000万元

分享打印 2024-05-18 11:24 编辑:中钢网     来源: 互联网     字体: [大][中][小]    

导读: 5月16日,芜湖市商务局印发芜湖市家电以旧换新行动实施细则。

  5月16日,芜湖市商务局印发芜湖市家电以旧换新行动实施细则。

  芜湖市家电以旧换新行动实施细则

  一、补贴时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8月31日,活动到截止时间或总金额核销完毕即止。

  (二)补贴范围。列入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目录或中国能效标识为1级、2级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家用空调(含嵌入式)、家用中央空调,中国水效标识1级的烘干机。

  (三)补贴标准。总金额1000万元。补贴分为三类:

  1.【芜湖消费·旧要焕新】以旧换新家电满2000元减300元,共计5000张;

  2.【芜湖消费·旧要焕新】以旧换新家电满5000元减750元,共计5500张;

  3.【芜湖消费·旧要焕新】以旧换新家电满8000元减1200元,共计3646张。

  根据实施情况,各档次补贴标准将根据消费者需求进行调整。

  二、商家参与方式

  (一)报名方式。各家电经销企业自5月17日至8月底期间通过自主报名的形式参加,以材料审核通过时间为该商户可参加起始时间。

  (二)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的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成效能够及时体现到限额以上零售额中。

  2.销售企业及合作企业应制定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合作协议,提出配套及整合生产、回收等环节“让利惠民”的具体措施,形成“政府补贴+企业让利+收旧抵扣”等政策叠加效应。

  3.销售企业及合作企业应当具有与承接活动相匹配的服务网点、场地设施、专业人员、服务能力等条件,能够提供家电(家居)送新、收旧、拆装“一站式”上门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企业及其合作企业应有电子化旧家电回收业务系统。

  4.销售企业及合作企业应当规范开展废旧家电(家居)回收处置活动。

  5.销售企业及合作企业应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

  6.承诺不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强制捆绑、搭售等,做到政府补贴直接结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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