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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网新闻中心产经新闻机电马士基五一起“四费合一” 货主协会认为“更不合理”

马士基五一起“四费合一” 货主协会认为“更不合理”

分享打印 2005-05-08 00:00 编辑:系统管理员     来源:      字体: [大][中][小]    
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日前发出客户通告,宣布自5月1日起向中国大陆八大主要口岸货主、货代企业征收“设备操作管理费”。4月28日,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上海市国际贸易货主协会、广东省国际贸易货主协会等12家货主协会发出联合声明,对这一决定予以质疑和反对。马士基在通告中说明,“设备操作管理费”针对所有中国大陆地区出口的重箱收取,收费范围包括八大口岸,其中深圳的盐田、赤湾、蛇口三大港区收费标准为每个出口重箱25元;厦门、福州、宁波、上海、大连、天津、青岛等口岸每个出口重箱收费50元。同时,从2005年5月1日起,马士基将废除普遍征收于中国内地部分港口的“装箱单费”;普遍征收于华东和华北地区的“封签操作管理费”;普遍征收于深圳的“柜单费”(也称“换单费”);普遍征收于中国内地部分港口的“设备交接单费”。根据马士基的解释,新的单项收费的执行是为了“简化运费结构,减少运费外附加费的种类,并统一相同地理区域内不同港口的收费水平”,由于盐田、赤湾、蛇口的运营操作成本比其他港口低,对于这三个港口的“设备操作管理费”,该公司特别规定了较低的征收标准。4月28日,包括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上海市国际贸易货主协会、广东省国际贸易货主协会在内,12家货主协会对马士基海陆的这一决定发出联合声明,声明称:坚决反对马士基海陆利用其优势地位在中国强行收取不合理的“设备操作管理费”,希望马士基海陆立即纠正其错误做法,回归理智、有秩序的经营做法。联合声明认为:“马士基海陆即将收取设备操作管理费的做法等于收取双重的码头作业费,这更是不合理的、非理智的做法,也是对中国货主、货代、集装箱运输企业的歧视性做法,应引起各口岸行业协会的关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 中国外经贸企协秘书长王守仁向记者表示,这份联合声明将抄送国务院办公厅、交通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同时该协会针对此项收费的下一步动作正在研究之中。 (中国水运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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