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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网新闻中心行业动态国内钢市我国煤炭加工贸易首次被列入禁区

我国煤炭加工贸易首次被列入禁区

分享打印 2006-11-06 15:57 编辑:     来源:      字体: [大][中][小]    


    继出口退税调整以后,我国优化贸易结构的后续政策陆续浮出水面。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日前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800多种产品被列入贸易“禁区”,包括骨胶等动植物制成品和天然气、煤炭等资源产品。

    这是我国自9月中旬调整出口退税以来,再次对贸易结构调整采取的系列措施。也是首次将如此名类繁多的动植物制成品和资源型产品列入贸易“禁区”。旨在削减“三高一低”型产品在我国进出口中的比例,此前对机电等高技术型产品进出口的放松,加上此次攥紧污染耗能的资源性产品,我国优化贸易结构已经落实到一收一放的两头。

    加工贸易对我国对贸易顺差贡献最大,在中国对外贸易额中占到半壁江山。加工贸易的特点决定了一些产品在加工过程容易造成高污染高耗能,但是加工的附加值却并不高,比如煤炭、液化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

    此次加工贸易禁止进出口的产品涉及804种,分析指出,我国对加工贸易实行分类管理,包括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每年都会公布一批目录,近年来对技术性产品的调整较多,如此大规模地将资源性产品列入“禁区”还是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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