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现货平台
全国分站导航

中钢网

价格汇总
价格查询
价格走势
价格统计
中钢网新闻中心行业动态国际钢市出口钢铁制品连遭退运——印度尼西亚进口新政须关注

出口钢铁制品连遭退运——印度尼西亚进口新政须关注

分享打印 2017-06-03 09:52 编辑:薇薇     来源: ?质检总局     字体: [大][中][小]    

导读:据了解,该企业另有一批出口印尼货值3万多美元的链条产品也是因此原因遭遇退货,目前在退运途中。

  近日,绍兴检验检疫局对浙江恒久特种链条有限公司出口印度尼西亚的一批退运货物进行了调查,货物名称为滚子链条和链节,HS编码分别为73151200/73151900,重量21250千克,货值44878.8美元,为出口非法检商品。经调查确认,退货原因为该批货物因不符合印尼贸易部新颁布的82/M-DAG/PER/12/2016法案要求,印尼海关予以禁止进口。据了解,该企业另有一批出口印尼货值3万多美元的链条产品也是因此原因遭遇退货,目前在退运途中。

  据了解,为了鼓励印尼本土钢铁行业发展,同时提高印尼本土钢铁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印度尼西亚贸易部2016年12月9号颁布了对钢铁、合金钢及其衍生品进口的新规定,法案82/M-DAG/PER/12/2016。此法案将于2017年1月1号正式生效,有效期为生效日起至2019年12月31号。法案规定,钢铁、合金钢及其衍生产品,必须只能通过由印尼贸易部签发的进口许可资质、且有生产进口商许可证(API-P)或则一般进口商许可证(API-U)的公司进行进口。此外,法案还明确对如何申请进口许可函,进口许可函的暂停,吊销情形,申请进口许可申报文件如有变更如何进行变更申报,进口许可函如何延期,哪些钢材和合金钢及其衍生品可以延迟到2017年2月28号,验货需递交哪些文件等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绍兴地区有众多出口轴承、链条、钢丝绳等金属制品生产企业。为此,检验检疫机构提醒相关钢铁制品出口企业,务必重视印尼这一新规,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依据。以上内容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删除处理。
QQ:153405099 电话:13783683896           刘先生

Copyright © 2005 - 2024 中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咨询/投诉电话:400-700-8508  豫ICP备2021034665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52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