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房产税为何“箭在弦上”却迟迟不发?
导读:3月18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2年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今年税改的重点,其中一项是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并进一步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的税收改革方案。
全国两会后各地不断有房产税试点的传言,似乎房产税推广已经“箭在弦上”。与北京“尚无安排”的回应相比,之前,广东省地税局局长王南健在谈论广东是否会成为新的房产税试点省份的问题时就用“为时尚早”来回应。
3月18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2年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今年税改的重点,其中一项是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并进一步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的税收改革方案。
抑地产投机需求,促房价合理回归,住建部和财政部联袂请出房产税这尊“佛”,颇为“急切”,可谓“钟鼓齐鸣”;而地方为何却“平静如水”,不早早拈香迎奉呢?
从上海、重庆这两个城市的试点情况来看,改革方案各异,效果也不尽相同,谁的推广价值高也存在很大争议。住建部专家秦虹近日表示,试点的目的不是为了试而试,而是为了铺开才试。而事实上,作为调控楼市的税收手段,房产税的试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大面积铺开的条件其实并不成熟。
那么,既然不少人认为房产税改革是未来的发展方向,那么诸如“尚无安排”、“为时尚早”之类的回应,其背后隐藏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首先是具体的可操作性问题。公开而准确的住房信息是房产税改革的前提条件。我们看到,虽然建立住房信息系统已被列为“十二五”规划的国家信息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之一,且在2011年初就正式立项,由中国联通与中国电信负责实施,并成为住建部2012年的工作点,但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由于牵涉到银行、税务、公安、住房、信息和财政等多个系统,其推进工作显得阻力重重。况且,这还关系到“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问题,而信息阳光化无疑会把一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曝露在阳光下”。
其次,房产税属于地方税种之一,假如要开征或提高地方房产税,包括广东、北京在内的地方政府肯定要考虑整体税收水平以及对地方财政将造成的影响。如果房产税制设计和征管仅由部委设计,地方对房产税开征的“热情度”也就必然不会特别的高。
再次,房产税是否会增加普通民众的负担还需研究论证。时下,在牵涉到每一个人利益的税负问题上,民间感受和有关部门的结论并不相同。税赋有时是通过物价体现出来,购买力问题又和生活品质有紧密关系,以致许多普通公众连呼“不堪重负”。在税率制定、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问题都悬而未决的情况下,轻易判定普通民众能够负担房产税着实不妥。
另外,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是我们追求的发展目标,那么未来成为地方财源支柱的房产税会不会与这个理念相悖?房产税的开征能不能终结土地财政之痼疾?如果不能,只做税种的加法,而没有相应的减法,如何实现合理均衡的发展也就成为一大问题。
当下,有关部门明确表态要推进房产税改革。关键的问题是改革方案不能只为单一税种而设计,必须把房产税放在中国税制改革的大盘子上面来统筹考虑,注意收入分配的均衡性,并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配套措施。如此说来,全面推广房产税改革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仍有不少工作亟待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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