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现货平台
全国分站导航

中钢网

价格汇总
价格查询
价格走势
价格统计
中钢网新闻中心钢贸动态经济观察小城镇建设不是征收房产税的理由

小城镇建设不是征收房产税的理由

分享打印 2013-08-12 08:59 编辑:秀     来源: 成都商报     字体: [大][中][小]    

导读:前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赵晖在出席“2013年中国城镇化与企业家论坛”时指出,目前我国小城镇发展动力不足。改革要培育城镇内生发展动力,应推进房地产税的征收,逐步提高房地产税占地方政府税收的比重,使地方政府的精力从招商引资向提高城镇人居环境转移。

  前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赵晖在出席“2013年中国城镇化与企业家论坛”时指出,目前我国小城镇发展动力不足。改革要培育城镇内生发展动力,应推进房地产税的征收,逐步提高房地产税占地方政府税收的比重,使地方政府的精力从招商引资向提高城镇人居环境转移。

  关于征收房产税,目前至少有两大理由。一是“房价调控”说,二是“财政替代”说,即在地方政府债务走高的背景下,希望开辟新税源,逐步替代未来可能逐步衰竭的土地出让收入。但这些理由似乎都还不够充分,以至于推进小城镇建设也“躺枪”。

  赵晖的理由是,目前小城镇缺少内生发展动力,因其土地大部分是集体的,不能流转,政府拿不到土地出让金;同时,目前地方财政主要依赖工业,财政收入薄弱,拿不出钱来搞城镇道路、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的逻辑有二:第一,小城镇建设需要地方政府主导,征收房产税就是要突出这种作用;第二,地方政府缺钱,所以小城镇建设难以推进。

  这两个逻辑都很难成立。目前小城镇建设滞后,很大程度上正是政府主导的结果。按赵晖的说法,正是我国城市等级体制,造成资源和人口高度向大城市集聚。既然有前车之鉴,又怎么能再次以政府主导的思维来推动小城镇建设呢?这种思维最大的隐患,就是在投资冲动中,掀起违背市场规律的造城运动。财政的力量过大,钱太多,未必是好事。地方政府应将更多的责任落脚到城镇体系规划、提供足够的公共服务上。

  事实上,小城镇建设缺的不是钱,而是缺市场机制。既然说小城镇的土地大部分不能流转,那么能不能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方面的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相关市场?只要政策提供一个有利可图的平台,流动的社会资本完全可能成为推动小城镇建设的主体力量,甚至某些基础设施建设也未必一定要由政府财政来提供。这样可以达成政府、企业、民众多方利益的共赢。随着小城镇发展,人口和产业集聚,又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新的税源,增加财政收入。不能说,反正地方政府现在就缺钱,先把房产税征了再说。房产税的征收,也许还可以找到更多理由,但小城镇建设不是合适的那个。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依据。以上内容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删除处理。
QQ:153405099 电话:13783683896           刘先生

Copyright © 2005 - 2024 中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咨询/投诉电话:400-700-8508  豫ICP备2021034665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52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