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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网新闻中心产经新闻地产上海8月1日实施新《住宅设计标准》

上海8月1日实施新《住宅设计标准》

分享打印 2001-07-26 00:00 编辑:系统管理员     来源:      字体: [大][中][小]    
“高层住宅的小套、中套应有一个居住空间,大套应有两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至日连续满窗,有效日照不少于一小时。”从8 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工程建设新规范《住宅设计标准》如此写到。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副主任王勤芬说,新标准中有很多强制性条文,开发商和设计单位必须遵守。 这意味着,上海市民购房安居有了更严格的制度保障。新标准适用于高度在100米以下的新建城镇住宅,租赁式公寓、改建、扩建住宅也可参照使用。 据新华社消息,据王勤芬说,新标准作为规范指导“十五”期间上海住宅建设的纲领性技术文件,在内容和形式上均有较大的突破和发展。针对原标准对建筑设计方面的要求不足,新标准大力扩容,纳入了总体设计、套型设计、公共部位设计、构配件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结构设计、给水排水设计、燃气设计、电气设计等住宅设计各专业的基本技术要求和声环境、热环境、智能设计等建筑新技术成果,同时紧密结合商品化后的新情况,更加体现先进性、包容性和实用性。 比如对市民一直头疼的房屋渗漏问题,新标准严格规定,“厨房、卫生间楼板及卫生间墙身应设防水措施;低层、多层住宅屋面宜做坡屋面”。有关方面在开发设计新建住宅时,必须依此规定,从源头上解除市民安居的后顾之忧。 王勤芬说,新标准从头到尾贯穿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注意建筑与自然的和谐,重视生态环境的建设。一句话,住宅设计要注重提高市民居住环境的质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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