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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网新闻中心产经新闻地产上海商品住房8月1日起不再内外有别

上海商品住房8月1日起不再内外有别

分享打印 2001-07-31 00:00 编辑:系统管理员     来源:      字体: [大][中][小]    
从今年八月一日起,上海的商品住房销售将结束“内外有别”的历史:全市实行内外销商品房并轨,土地供应方式实行统一,用于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通过招标、拍卖方式进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今天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这一信息。随着此间房地产制度改革迈出的这一重要步伐,外籍人士只能购买政府划定的外销楼盘以及外销房比内销房价格贵的现象成为了历史。 据介绍,上海此后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上将主要有以下变化: ――统一地价体系。取消原有的内、外销商品住房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格的差别。 ――推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招标、拍卖。除经认定的旧区改造地块外,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六类项目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出让。 ――市和区(县)成立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办公室,组织实施招标拍卖工作。 ――招标拍卖地块的底价必须由有资格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报市招标拍卖办确认。 在商品住房交易并轨方面,新出台政策的要点包括: ――统一租售对象。无论是并轨前还是并轨后取得土地使用权建造的商品住房,均取消租售对象限制,境内外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均可以购买或者租赁。 ――统一交易示范合同文本和手续。 ――统一交易收费。取消原有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按买卖价格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改为按套收取,按每套五百元人民币缴纳交易手续费,凡房价在三十万元以下的减半缴纳,进一步降低了收费。 ――统一交易信息。商品住房上市使用统一的楼盘表,全市商品住房交易、登记、权籍信息系统实行联网,方便社会查询。 业内人士指出,实行这一重大改革是上海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转变政府职能,以市场来调控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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