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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网新闻中心产经新闻地产建设部:建立防止“房地产过热”的调控机制

建设部:建立防止“房地产过热”的调控机制

分享打印 2002-03-21 00:00 编辑:系统管理员     来源:      字体: [大][中][小]    
建设部在新近完成的调查报告中强调,为保持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当前的工作应是一手抓发展,重点是发展适应中低收入家庭需求的经济适用住宅;一手抓调控,重点是建立防止“房地产过热”的调控机制。为此报告建议从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控制总量,调整结构。   各地要在充分分析市场需求的基础上,确定与当地经济发展、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建设规模和各类商品房的合理比例,实现房地产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平衡。要强化城市规划和土地供应的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土地供应总量。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用地进行清理,依法打击炒买炒卖土地行为。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规范企事业单位租赁和开发经营农户承包地行为。   二是以充分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为目标,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要进一步端正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提高经济适用住房的比重,继续鼓励工矿区和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用地计划的前提下,组织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多渠道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三是充分发挥金融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当前既要鼓励住房发展又要防范金融风险。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比例,提高居民购房的支付能力;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鼓励适销对路的经济适用住房、危旧房改造等项目贷款的政策;严格执行开发项目贷款的发放条件,并加强监管;推行以贷款额为保险计算基数,减轻贷款人负担,促进个人住房贷款的发展;加快发展专业性住房贷款担保公司,提高居民个人贷款的信用度。   四是进一步启动住房消费。要加快发放住房补贴,进一步调动个人购房积极性。同时,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进一步降低房地产交易契税税率、允许个人购房贷款利息抵扣所得税、降低房屋租赁税收标准和将物业管理消费纳入工资构成等政策,并尽快出台。     五是严格控制自有资金不足、行为不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开项目。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和项目手册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的监控,防止“半拉子”工程的产生。加快清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的“三角债”,对行为不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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