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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网新闻中心产经新闻地产风口上跳舞:我国房地产市场透析(三)

风口上跳舞:我国房地产市场透析(三)

分享打印 2002-06-19 00:00 编辑:系统管理员     来源:      字体: [大][中][小]    
3、现行行业管理工作上的调整。实行以套售房,突出了计量上的实物性特征,随之带来宏观上平均房价的涨落不易观察的问题。在市场的形势估计与判断中,需要相应建立实物和价值两套分析指标,显然比原来增加了工作量。同时,房屋产权证目前是按建筑平米面积制作,按套售房后就会把许多问题推移到产权管理部门办证时处理,明显加大了局部工作压力。另外,可能还会带来土地分摊的认定、分割、计算等问题。 4、可能产生的弄虚作假问题。以套售房后,有的开发企业可能会借机在面积上“打埋伏”、装糊涂,搞“傻子卖房”,一问三不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不法企业甚至会面积“注水”,以小充大,虚报空间,蒙骗买房人,以获取不义之财。另外,可能会诱使一些开发商将小区房屋公共部位面积的设计越做越小,结果降低了小区布局的环境质量。 “以套售房”的对策 众所周知,由于房地产的特殊性,房屋质和量不便识别,其综合质量只能在使用过程中与时俱进地逐渐感受,具有衡量上的后滞(继)性和模糊性。特别是房屋套外的共有(用)面积难以准确分摊、认定、计算,即使水平较高的从业人员做起来也非轻松之举。在专业性极强的房屋市场上,存在着买卖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平民百姓大多不甚懂房屋专业知识,更不知道欲买房屋项目的来龙去脉等背景情况,信息十分短缺。何况为了买一套房不可能、也来不及让每一个业主都成为房地产专家,正象每一个使用电脑的人没必要都成为软件专家一样。 另外,不动产市场的原料即土地、产品即房屋不具备标准化,具有非均质性,是物理本性固定标的物,不可替代,不像谷物、饮料可无限细分拆开来卖。物业产权虽然在理论上可无限细分,但房屋效用的空间整体性要求,只能以系统形式存在,故房子只能按套整个儿的卖。平方米是一个平面概念,不是空间概念,不能准确反映具体一套房子的总体情况和其特殊性,所以说,目前以平方米出售住宅的形式是违背房屋特性和市场规律的。美国专家查尔斯.温茨巴奇讲过:“在不动产中,销售的产品是空间。”房屋的套(户)是立体含义,更能表现房屋的空间特征,准确性强,便于区分可交易部分(套内)和不可交易部分(公摊),有利于产权为基础的权益划分,方便物业管理等一系列事宜。现实楼市上,房屋都是以户为单位整套购买,对房子好坏的评价也是以套为单位(范围)来综合评价作出判断,交易对应上亦应整套出售。大家公认,不动产房屋是相关法律最多的行业,其“外部性”突出,作为法律产权调整的客体范围以套更为准确。 在采访中,业内人士对“以套售房”的现实可能性表示充满信心,并对“以套售房”提出对策建议: 1、已有做法、总结提升。粤、沪、渝等地已有按套售房的做法,可委托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跟踪、归纳、总结、指导和提升,并借鉴吸收国外与我国港澳台地区的相关经验,最后经过论证研究形成备选方案。以套卖房不等于在面积上“打呼噜”,糊弄人。无论是以整栋还是以套内面积卖,都必须在合同内准确标明总面积、构成它的套内面积、公摊面积三项内容,套型面积误差更应进一步从严要求掌握。同时,可考虑实行卖房双重价格对照公示制度,即同时标明整套房价和加上公摊面积的每建筑平方米房价,结算中以套总价为计价依据,建筑面积价作为参照值。 2、完善法规、统一文本。将散见于建设部《关于不得给一个平方米单位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1994)、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商品房买卖合同》(2000)示范文本、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等文件中有关以套售房的规定条款,进行集中合并,形成专门的一个文件,即商品住宅一律以套出售的系统规定。规定不仅是技术性的,还要明确界定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以此文件为依据,统一全国售房合同标准文本及相关附件,统一全国涉房部门的办公文件系统,包括房屋单位名称、文件格式、计量标准等。 3、协调各方、口径衔接。依据上述国家法定统一文件规定,经济社会综合管理部门从产业发展、社会管理的角度出发,在纵横即条块两个层次上,统一和规范统计口径,互相配合。涉房部门,如测绘、质检、产权、物业管理、规划、土地、建设、城管等都需要在计量单位上进行衔接。市场诚信危机呼唤地产经济伦理。涉房部门的令行禁止,防止扯皮,在调整期比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 4、强化培训、全面推开。以法规和标准文件蓝本为基本教材,结合先行城市作法的案例,进行从业人员的全员培训,尤其是营销人员。以点及面,加快推广。理念培训可借鉴营销学上的“产品线(product line)”概念,它是指一群相关的产品,这群产品功能可能相似,卖给同一顾客群,经过相同的销售途径,或者在同一价格范围之内(?美?菲利普.科特勒:《营销学原理》,P323)。房屋销售采取以套为单位的“产品线决策”符合现代营销潮流。 我们必须承认,住宅产业不成熟不仅仅是开发商的问题,开发商和消费者在面积、质量等方面的纷争,最根本的原因是住宅市场不成熟和住宅产业超常发展的矛盾,住宅市场出现的问题也表现出管理、学术研究都相对滞后。“以套售房”意味着原有一套做法的打破,可能还会引出一系列新的问题。我们可以提出许多口实和理由不这样做,但是,空前地处于黄金时期的中国房地产宏伟大业的美好态势时时在激励着我们,使我们无法停下步来。对于住宅市场发展中产生的问题,我们也不可太过于责难,而要去维护爱护它。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家电市场,想当初也有很多问题,但这些问题在市场成熟中已逐步被解决了。住宅市场也会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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