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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管理

分享打印 2002-06-26 00:00 编辑:系统管理员     来源:      字体: [大][中][小]    
中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今天在此间举行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中国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管理。 他说,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规划和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建设用地,特别是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供应计划,对建设用地供应问题实行严格控制。制订政府供地计划,要把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作为土地供应的重要途径,纳入当地供地总量管理。 鹿心社指出,政府要强化建设用地管理,确保政府对建设用地的集中统一供应。在一个城市内,必须坚持土地利用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供地、统一管理。实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供地环节的透明度。政府供地计划一经确定,必须向社会公开。政府土地供应计划、供地结果和基准地价、土地市场交易信息等,也要定期向社会发布。 他强调,要加强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出让合同要求的开发进度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应当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应当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防止土地闲置和半拉子工程。 鹿心社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出让合同约定交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为其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房地产交易,必须依法办理土地登记。(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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