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环境建设规划》(2004年--2008年)
分享打印 2004-11-25 00:00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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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4年11月22日【颁布单位】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良好的城市环境是成功举办奥运会的必要条件,也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加大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目前的城市环境与举办一届最出色的奥运会、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根据市政府要求,从现在起到2008年,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城市环境建设工作,解决城市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成功举办第29届奥运会、提高首都市民生活质量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为此,编制本规划。一、城市环境建设的主旨(一)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北京奥运理念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举办,将使世界人民进一步了解中国、使中国进一步走向世界。要弘扬和平、友谊、进步的奥林匹克精神,实践"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为成功举办奥运盛会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给世界人民留下美好的印象。(二)展现现代化进程中的北京形象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主题,既要体现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又要体现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成果;既要体现北京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崭新形象,又要体现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古都风貌;既要体现北京市民昂扬向上的时代精神,又要体现首善之区的道德风尚。(三)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坚持以人为本,把举办奥运会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奥运带来的发展机遇,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对城市环境的需求,让市民在环境整治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四)体现朴素大方自然和谐的城市环境风格城市环境建设要坚持简约,力避繁杂;坚持朴素,力避铺张;坚持实用,力避浮华;坚持自然,力避造作;坚持和谐,力避纷乱。实现美学价值和实用功能的统一,使北京的城市风格既充满新鲜活力,又保持庄重大气,与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的地位相适应,与首都的国际化形象相一致,与古都风貌相协调。二、城市环境建设的目标以举办奥运会为契机,深入全面推进城市环境建设工作,争取用3年多时间,基本解决城市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展现城市环境的崭新面貌,创造与北京奥运盛会相匹配的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三、城市环境建设的范围城市环境建设的范围是城八区及14个卫星城。重点是:大街100条。包括城市交通主要干道、联络线、快速路、奥运会比赛途经沿线,繁华商业街等。地区50个。包括首都机场、火车站、城市交通枢纽,主要政治活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及宾馆饭店。奥运场馆及区域16个。包括奥运比赛场馆、训练场馆、奥运相关人员驻地及周边地区。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62个。进京国道15条、进京铁道6条及河道16条。四、城市环境建设的内容城市环境建设重点抓好十个方面工作。(一)改造城市村庄──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八区范围内现有的200多个城市村庄的整治任务。──优先安排奥运场馆及区域周边城市村庄的整治工作,2006年底前完成。──拆除城市村庄内违法建设和逾期临建,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社会管理。──在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市政道路、绿地、生活服务设施及城市避险场所,形成一批多功能的城市公共空间。(二)拆除违法建设──在市区、边缘集团、卫星城和中心镇建成区范围内,2005年底前拆除所有影响城市规划、破坏城市景观的逾期临时建筑,2007年底前全面清理、拆除历史遗留的市政代征地和绿化用地地上建(构)筑物,2008年奥运会举办前基本实现无违法建设目标。──严格遏制新建违法建设,将奥运场馆及区域、待开发建设地区、老旧居民小区、铁路沿线、河湖沿岸地区作为查处新建违法建设的重点地区。──严格控制奥运场馆及区域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规划审批,保证在奥运会举办时这些地区环境整洁有序。──结合拆除违法建设,对1980年前建设投入使用的1500余个老旧居住小区进行整治。(三)整治广告牌匾──拆除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拆除影响城市景观、城市交通、公共安全以及不符合广告设置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拆除机场路、奥运场馆及区域周边地区、主要政治活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现有户外广告。──拆除居住建筑上的户外广告。──查处出现空置、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的户外广告。──查处乱贴乱挂广告条幅,乱竖乱摆广告牌匾。──查处污损、断亮、缺损的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装置。──纠正内容不健康、用字不规范的广告。(四)治理街头顽症──清除非法小广告,依法查处制作、散发小广告当事人,在适当地区设置公共广告栏并加强管理。──清除暴露垃圾,重点做好城乡结合部及铁道、国道、河道周边的垃圾密闭收集及清运工作。──彻底清理主要街道、重点地区、重要旅游风景名胜区的"白色污染",动员全社会使用环保包装。(五)规范环境秩序──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厉查处在公共场所乱扔废弃物、乱倒垃圾、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乱吊挂、乱堆乱放等行为。──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查处旅游景区、繁华商业区、体育场馆周边等地区的尾随兜售、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等不法行为。查处黑出租、黑导游。──严厉打击制作贩卖盗版光盘、非法出版物、假文凭、假证件、假发票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露天烧烤、非法大排档、非法洗车、占道修车、占道餐饮摊点。──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章,整顿停车秩序,查处乱停车辆,纠正行人违章行为。──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六)清洁建筑墙体──统一对主要大街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饰,保持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和完好。──清除建筑物顶部、外走廊堆放物品和积存垃圾,规范阳台和窗外护栏设置,拆除私自搭建的鸽舍及其他非法搭建物。──完成部分主要大街临街的多层楼房"平改坡"及外立面景观改造工作。(七)美化城市景观──对主要大街进行绿化改造,在有条件的墙体、屋顶、立交桥进行立体绿化。倡导居民绿化阳台,实行拆墙透绿。──在主要道路及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体现奥运主题的建筑小品、雕塑、花坛等景观。──搞好主要大街、重点地区、奥运场馆及区域、主要进京入口等地区的夜景照明建设。建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夜景照明体系,展现北京夜景庄重、恢宏、亮丽的独特风格。──治理污染严重的16条河道,实现城市河湖水体基本还清,形成环城景观水系。(八)开展净空行动──规划市区道路用地范围内不再新建架空线。──实施规划市区内道路改、扩建及大修工程的同时,原有架空线必须随道路工程入地。──及时清理地面及建筑物屋顶各种废弃缆线,清除各类废弃线杆。──拆除规划市区内的废弃烟囱。(九)完善道路设施──在重要区域、道路、场所设置规范的中英文对照的指路标识及提示标识。──设置充足的无障碍设施、盲道,并保持畅通。──按照二类以上标准改造现有公共厕所,经营服务性公共场所内的厕所对外开放。──检查、维护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使其整洁、完好。──检查、维护道路路面、人行步道及其隔离墩、防护栏、防护墙、隔音板和照明、排水等设施,保持有效、平整、整洁、完好。──规范施工工地围挡,做好施工现场降尘及噪音防治工作。(十)美化车容车貌──根据安全、美观、实用的原则确定北京出租汽车车型及车身颜色。保持出租汽车车厢、车身整洁。──公交车辆及其他机动车应保持车身整洁和外观良好。公交车的广告设置要符合有关部门规定。──增加环保型车辆,淘汰污染严重的机动车。五、时间安排从2004年到2008年分为四个阶段安排:2004年,为制定规划及启动阶段。完成总体规划、分项实施计划的制定工作,开始启动各项工作。2005年-2006年,为集中建设阶段。集中解决城市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07年,为巩固提高阶段。全面完成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2008年,为奥运环境布置阶段。做好奥运环境布置及城市绿化、美化。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对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统一步调。市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环境建设工作的指导。(二)明确工作责任根据全市环境建设总体规划,确定每年重点项目及工作任务,并将工作责任分解到各区县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由各区县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强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市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效果及城市景观建设由市政府组织规划设计。实行专业设计、群众参与、专家评审、政府决策。(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区县、街乡要做好本辖区内社会单位、居民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城市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市民认识到环境建设对成功举办奥运会的重大意义,广泛参与到环境建设中来,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秩序。通过举办奥运会,提高全体市民的文明修养和环境意识。(四)完善法规政策适应举办奥运会的要求,加快完善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使环境建设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法规规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实现城市环境建设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法律手段为主,提高管理的力度、效率和规范程度。(五)落实经费预算市、区政府在今后几年要加大对环境建设的经费投入。要制定相关政策,广开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和吸引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环境建设。对经费的使用,要坚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使其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