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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网新闻中心产经新闻其它关于印发《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明查暗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明查暗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分享打印 2019-07-02 11:13 编辑:     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字体: [大][中][小]    

导读:各处室:

  各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明查暗访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明查暗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提高检查质量和效果,依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明查暗访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煤办函〔2018〕26号),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明查暗访工作必须依法开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明查暗访工作由局领导按联系指导分工负责,监察业务处室按分工组织开展,协调产煤市、县(区)人民政府、督导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督促各类煤矿企业及其上级公司,推进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第四条明查暗访工作主要内容:

  (一)督促产煤市、县(区)、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标准,贯彻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省委省政府和省局重点工作要求。

  (二)督促指导市、县(区)党委和政府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三)督促指导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制定落实执法计划,实施分类监管,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监管执法水平。

  (四)督促指导煤矿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国家煤矿安监局到我省明查暗访工作的协调配合工作。

  第六条监察二处每月底主动与各监察业务处室协商对接下月明查暗访计划。各监察业务处室每月至少开展1次,由处领导带队,每次安排专人全过程记录,可以根据需要邀请随行,每次检查时间不少于3天。月度明查暗访计划经联系指导的局领导审定,报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后执行。明查暗访计划纳入月度监察执法计划。

  第七条明查暗访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工作组出发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由联系指导的局领导审定。方案应明确抽查的地区、煤矿和检查内容,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检查。工作组由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分局人员组成,可根据需要选调专家参加明查暗访。明查暗访的对象重点是灾害严重、事故多发、安全管理水平较差(D类矿井)、长期停产停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和煤矿。

  第八条明查暗访工作可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问询调查等方式,严格细致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驻地监察分局依法处理处罚,并通报当地监管部门,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向市、县(区)人民政府通报,督促问题隐患有效整改落实到位。

  第九条明查暗访工作组要加大执法力度,发现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交市、县(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并适时在局网站公开曝光;必要时应当向省政府报告。

  第十条明查暗访工作结束后及时递交情况报告、数据登记表,监察二处月底做好执法统计分析。

  第十一条明查暗访工作组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拒绝层层陪同和超标准接待,坚决杜绝走过场;要对明查暗访结果跟踪督办,指令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十二条明查暗访组带队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责任,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明查暗访工作以外的其它活动。明查暗访组工作人员都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禁酒令”,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发生。

  附件:各处室室明查暗访任务分工

  监察一处:负责榆林监察分局。

  监察二处:负责咸阳监察分局。

  科技装备处:负责铜川监察分局。

  执法监督处:负责渭南监察分局。

  监察一处、监察二处、科技装备处、执法监督处

  可以适时交叉开展明查暗访工作。

  政策法规处、人事培训处、办公室等处室可参与以上处室的明查暗访工作。

  关于印发《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明查暗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2019-07-0116:27(点击率:5)


资讯编辑:周青霞 1839786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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