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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网新闻中心产经新闻地产5月1日起施行,未上牌的电动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5月1日起施行,未上牌的电动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分享打印 2021-03-03 07:49 编辑:玥越     来源:      字体: [大][中][小]    
未上牌的电动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电动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戴安全头盔。规定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道路行驶,处以五十元罚款;盗用、冒用或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收缴号牌,处以五十元罚款;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交通】5月1日起施行,未上牌的电动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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