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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等去产能各地年底必须交账

分享打印 2016-07-11 08:34 编辑:程鹏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字体: [大][中][小]    

导读:今年2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煤炭行 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就今后一个时期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钢铁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和安排。

今年以来,经过各方不懈努力,化解过剩产能在政策措施、市场环境改善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要看到,当前供需错位的形势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部分企业和地方政府去产能的决心甚至有所动摇。对此,要高度警惕,一定要树立去产能的刚性,确保各项目标掷地有声。

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是今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从年初确定去产能目标任务至今时间已过半,去产能效果究竟如何,年度化解产能任务能否顺利完成?

在日前召开的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对此做出明确回应:“要积极行动,攻坚克难,确保今年压减粗钢产能45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2.5亿吨以上的任务顺利完成。”

据悉,国务院确定的去产能目标任务目前已全部分解到各地和中央企业,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与地方政府、国务院国资委与中央企业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地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就是军令状,年底要盘点交账。”徐绍史强调。

今年2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煤炭行 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就今后一个时期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钢铁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和安排。4月中旬,由25个成 员单位组成的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举行了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经过各方不懈努力,目前化解过剩产能在目标任务落实、政策措施、资金、市场环境改善等方面,取 得了积极进展。除去产能目标任务已分解到各地和中央企业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外,相关部门已制定了奖补资金、财税、金融、职工安置、国土、环保、质量、安全等 8个配套文件,2016年中央基础奖补资金已经预拨到各地。

此外,有关部门还组织开展了淘汰落后产能、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开展减量化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督查。一些地区启动了一批去产能项目,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目前去产能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有些地方去产能决心出现了动摇,对此需要保持清醒认识和战略定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说。

综合有关地方及企业实际情况看,去产能工作面临着任务艰巨、情况复杂、时间紧迫等困难,特别是要完成今年全年去产能任务还需付出艰苦努力。

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联席会上表示,按照前3年集中攻关的要求,钢煤去产能任务应在3年内大头落地。从目前进度安排看,2016年压减粗钢产能45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2.5亿吨以上。

然而,一些地区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地方财政收入和就业形势也较为困难,在这一情况下,如何顺利地推进去产能,同时又妥善安置职工、处置好企业债务等现实问题,都需要做好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工作进展和市场变化,一些减产、停产的企业有意复产。以螺纹钢为例,在经历长达5年的价格低谷后,今年2月开始迎来一波强劲反弹行情。根据机构的调查,随着国内钢材价格急升和钢厂增产,全国已有68座高炉恢复了生产,估计产能达到5000万吨。

上述情况引起了相关部门的警觉,接连出台了严厉措施,再加上近期钢价回落,钢铁产能“死灰复燃”的情况得到了遏制。会议指出,部分地方去产能决心出现了动摇,对此要保持警惕。

部际联席会议明确提出,要认真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化解过剩产能负总责”的要求,地方各级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也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责任层层细化分解到位、督查到位。没有完成的将被严肃追责。

在时间表上,会议要求各省区市务必要在7月15日前,将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目标责任全部分解到市县和企业。“要把2016年压减数量具体明确到每台设备、每个矿点,不得出现漏洞和死角。要在7月底前全部编制完成每个退出产能项目及其任务量的具体时间进度表。”徐绍史强调说。

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需要配套的资金量很大,需要处置的企业债务规模 也很大,这些是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关键点。在具体措施上,会议提出要更加注重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积极开展好钢城、煤城的“双创” 工作,为资金筹措、职工安置、债务处置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徐绍史强调,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所有备案钢铁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指标,并向社会公告。原则上,3年内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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