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关于调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导读:股票代码:600231债券代码:122087
股票代码:600231债券代码:122087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债券简称:11凌钢债
编号:临2017-00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的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该项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于2016年3月31日披露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详见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6-008号公告)。
由于2016年度钢铁行业市场回暖,各种原燃材料和钢材价格增长幅度较大,导
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较多。因此,公司需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部分调增。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2017年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郝志强先生、文广先生、沈洵先生、卢亚东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戚向东先生、刘继伟先生、韩凌先生对该项关联交易事前予以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主要是由于2016年度钢铁行业市场回暖,各种原燃材料和钢材价格增长幅度较大,导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较多。本次调增关联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主要是由于2016年度
钢铁行业市场回暖,各种原燃材料和钢材价格增长幅度较大,导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较多的情况下做出的。调整后的关联交易价格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对该项关联交易应当回避表决。
(二)本次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
2016年度预计金额
本次调增金额本次调增后金额向关联人购买材料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87,316.5045,600.00532,916.50向关联人购买动力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9,696.807,300.0086,996.80向关联人购买热力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6,090.207,100.0043,190.20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240.008,240.00
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4,743.00400.005,143.00向关联方租
赁资产、土地、会议室等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45.001,345.00
向关联人销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6,856.9342,400.00359,256.93售材料向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4,745.44800.0045,545.44向关联人出租房屋等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8168.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14日,注册资本为16亿元,住所: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法定代表人:郝志强;是由原凌源钢铁公司改制而设立的,性质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集团公司是公司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870,873,278股股权,占总股本的34.57%。凌钢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朝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止2016年9月末,该公司净资产76.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1.76%,2016年1—9月份净利润为-3.1亿元。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30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住所:凌源市莫胡店;法定代表人:马育民;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公司专用线铁路货物运输、货物装卸与搬运、铁路器材销售。截止2016年9月末,该公司净资产5,725.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6%,2016年1—9月份净利润为514.32万元。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的持续性的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上述公司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有国家定价的,应当适用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应首先适用市场价格;若无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调整后的关联交易价格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主要是由于2016年度钢铁行业市场回暖,各种原燃材料和钢材价格增长幅度较大,导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较多的情况下做出的。调整后的关联交易价格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文件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7日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
钢铁去杠杆之战应如何打响?
2017年是钢铁行业去产能的攻坚年,也是钢铁企业去杠杆的重点年份。目前钢铁行业去杠杆任务完成的如何?存在哪些问题?都有什么建议?请各位嘉宾谈谈自己的看法。
-
7月上旬邯郸小厂线材走势预测
时值月底,资金压力大,且高温阴雨天气影响,需求迟迟不见好转,商家为求走量,暗降、让利出货,冲击主流价位下行。截至目前,明芳1825元/吨。市价已然刷新年内新低,后期是继续下寻支撑,还是触底反弹?
-
“互联网+”下的钢铁革命
钢铁行业“互联网+”的概念内涵覆盖了整个钢铁的产销供给链,钢铁电商的火爆仅仅是钢铁“互联网+”酝酿已久的一次爆发和其发展的一个缩影。华泰认为,钢铁企业的未来不再是单纯地销售生产的产品,而是通过下游的消费驱动组织生产,这正是“互联网+”趋势在提升整个钢铁行业效率外对整个钢铁行业做出的深刻变革。从趋势来看,“互联网+”将从三个层面重塑钢铁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