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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网新闻中心产经新闻地产亳州市房产局整治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

亳州市房产局整治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

分享打印 2018-06-12 11:19 编辑:薇薇     来源: 安徽省住建厅     字体: [大][中][小]    
  为切实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规范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亳州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力度。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要求公积金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及受托银行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审批要件等,

  加大宣传力度,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

  二是加大督查暗访力度。房产、公积金、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市本级2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实地抽查,对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企业,立即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企业,将暂停预售和网签业务,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三是加快贷款发放速度。亳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简化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对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要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受理抵押登记或抵押预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抵押预告)登记手续;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在受理贷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并在收到抵押(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加强对各受托银行的监管,确保公积金贷款资金及时足额划转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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